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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wong Man Kee Group Limited
邝文记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8023)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邝文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
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
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基於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九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将录得税前溢利约7,300,000港元,相比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税前亏损约300,000港元。
董事会认为,业绩改善主要可归因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收益
较二零一七年同期大幅增加,此乃主要由於(i)在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底仍
有大量进行中的合约及(ii)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集团所承造的工
程数目增加。
本公司仍正落实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
基於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
目的初步评估及目前可得的资料,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未经本公司
核数师审核。以上资料可能会根据最新资料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审阅而进行进
一步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业绩公布,预期该公布将根据GEM上市规则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初╱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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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邝文记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邝志文先生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邝志文先生、叶港乐先生及叶伟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余韵华女士、罗沛昌先生及屈晓昕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
愿就本公告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
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
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登载於GEM网站www.hkgem.com「最新公司公告」页内,自登载日期起计
至少保留七天,并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kmk.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