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邝文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同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之通函(「该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00,000股股份,此为赋予持有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建议决议案(「该等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任何股东就任何该等决议案投票方面概无受到任何限制,并无任何人士於该通函中表示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持有合共382,067,250股具投票权之股份之股东及获授权代表已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所有该等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所投票数
(占所投所票数之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省览并采纳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
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382,067,250 (100%) 0 (0%)
2. (a) (i) 重选邝志文先生为执行董事; 382,067,250 (100%) 0 (0%)
(ii) 重选叶伟文先生为执行董事; 382,067,250 (100%) 0 (0%)
(iii) 重选余韵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82,067,250 (100%) 0 (0%)
(iv) 重选罗沛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382,067,250 (100%) 0 (0%)
(v) 重选屈晓昕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82,067,250 (100%) 0 (0%)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382,067,250 (100%) 0 (0%)
3.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
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382,067,250 (100%) 0 (0%)
4. 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配发、发行
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於通过本决议案当日
已发行股本总面值20%的本公司额外股份
(「发行授权」)*; 382,067,250 (100%) 0 (0%)
5. 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购回不超过
本公司於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本总
面值10%的本公司股份(「购回授权」)*; 382,067,250 (100%) 0 (0%)
6. 待第4及5号决议案获通过後,藉加入本公司
根据购回授权所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数目而
扩大发行授权*。 382,067,250 (100%) 0 (0%)
*: 该等决议案的描述仅为概要。该等决议案的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於全部票数赞成各项该等决议案,故所有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的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