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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之补充公告

2021-06-28 00:00:00

谨此提述邝文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业绩之公告(「全年业绩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全年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是对全年业绩公告之补充并应与全年业绩公告一併阅读。

预计派付末期股息之日期

诚如全年业绩公告所披露,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1港仙。董事会谨此补充,待股东在即将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拟派末期股息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或前后支付。

股东週年大会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举行股东週年大会。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和GEM上市规则,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将在适当时候刊载并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釐定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之未登记股份持有人须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为釐定收取建议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届时概不受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册之股东,方有权收取建议末期股息。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本公司之未登记股份持有人须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告并不影响全年业绩公告所载之其他资料,而除上文披露者外,全年业绩公告所载之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