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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0-30 00:00:00

本公佈乃永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期间」)对本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之亏损约2,100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去年同期」)则为亏损约1.01亿港元。

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亏损减少之原因来自(i)可换股票据及衍生工具之公平值变动收益,分别约为700万港元(去年同期:无)及200万港元(去年同期:无);(ii)本公司之一间土耳其附属公司于日常业务下之物业销售产生毛利约200万港元(去年同期:无);及(iii)于本期间没有无形资产减值亏损-公墓之经营权(去年同期:约6,800万港元)。

本公司现正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业绩(「第三季度业绩」)。由一间土耳其附属公司持有之两个在建物业原先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完成。然而,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该建筑工程仍在兴建中,因此,承兑票据(递延代价)约为110万美元尚未发行。

本公佈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及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之目前所得资料为依据作出。本公佈所载资料可能与本集团将予刊发之第三季度业绩有所不同。本集团财务业绩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集团刊发其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业绩时披露,预期有关业绩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