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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控股(1) 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及(2) 有关出售物业之主要交易之最新进展

2018-04-17 20:38:00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

(1) 有关出售事项之1号决议案经股东透过投票表决方式予以否决;而

(2) 有关重选董事之2号决议案获股东透过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主要交易之最新进展

根据正式买卖协议之条款,完成此出售事项须获得股东批准及遵守GEM上市规则项下之所有其他适用规则及规定後方告作实。倘先决条件未能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或之前达成或获卖方豁免,则卖方应立即退还买方支付之所有按金,届时,任一订约方概不得向另一方作出任何申索(包括但不限於申请强制履行令)。本公司正谘询有关方面之法律意见,并将在适当情况下根据GEM上市规则通知股东有关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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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汇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之通函(「通函」)及当中所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除非文义另行界定,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1) 股东特别大会之表决结果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

(1) 通告所载有关出售事项之1号决议案(「1号决议案」)股东透过投票表决方式予以否决;而

(2) 通告所载有关重选董事之2号决议案(「2号决议案」,连同1号决议案,统称「该等决议案」)获股东透过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该等决议案全文载列於通告。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批准、确认及追认临时买卖协议、正式买卖协议及 67,066,320 4,704,500,000

出售事项(所有词汇定义均见日期为二零一八年 (1.41%) (98.59%)

三月二十二日的本公司通函)。

2. 重选卢家麒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771,566,320 0

(100.00%) (0.00%)

附注: 上述投票票数及投票百分比乃根据亲身、通过获授权之公司代表或受委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持有之股份总数计算。

由於1号决议案之反对票数超过半数,故1号决议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被否决。由於2号决议案之赞成票数超过半数,故2号决议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367,101,072股股份。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於出售事项或重选董事事宜中拥有重大权益,且根据GEM上市规则,概无股东须就任何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故此,赋予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对各该等决议案投票表决权利之股份总数为14,367,101,072股股份。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i) 概无股东有权出席及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7A 条须放弃对任何该等决议案投赞成票;及(ii) 概无股东於通函中表明其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反对该等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获委任为监票人。

(2) 主要交易之最新进展

根据正式买卖协议之条款,完成此出售事项须获得股东批准及遵守GEM上市规则项下之所有其他适用规则及规定後方告作实。倘先决条件未能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或之前达成或获卖方豁免,则卖方应立即退还买方支付之所有按金,届时,任一订约方概不得向另一方作出任何申索(包括但不限於申请强制履行令)。本公司正谘询有关方面之法律意见,并将在适当情况下根据GEM上市规则通知股东有关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