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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财金融投资授出购股权

2018-06-08 18:21: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23.06A条作出。

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各自为「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其根据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本公司当时全体股东之一项普通决议案采纳之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向两名合资格人士(「承授人」,各自为「承授人」)授出购股权(「购股权」),赋予彼等权利以认购合共25,200,000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各自为「股份」)(於悉数行使後且可按照该计划予以调整),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

已授出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授出日期」)

已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每股股份0.197港元,即以下最高者:(i)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0.197港元;(ii)股份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0.1876港元;及(iii)股份面值(即每股股份0.005港元)

已授出购股权获悉数行使时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25,200,000股股份

购股权之有效期(即行使期):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七日

授出购股权之代价:各承授人将於接纳已授出购股权时支付1港元

於授出日期,本公司已发行1,260,582,340股股份。

於已授出购股权中,陈伟龙先生(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获授可认购12,600,000股股份之购股权。

向陈伟龙先生授出购股权已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3.04(1)条审阅及批准。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