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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财金融投资委任执行董事

2018-05-16 16:33:00

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起,史少武先生(「史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史先生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史先生,47岁,持有荷兰商学院(Business School Netherlands)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自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史先生曾为迅得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总裁及董事长。彼现为盛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华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行政总裁以及北京育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史先生获中国教育部推选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彼亦为香港国际投资总会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专门从事推动中国与香港的投资及合作。

史先生为下列於香港注册成立之私人公司之董事,该等公司已解散,详情如下:

公司名称 解散前

主要业务活动 解散日期 详情

国际产学研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推动产学研究创新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 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 司条例(

「公司条例」)第746条除名

亚哲纳新创(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新能源及医药产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 根据公司条例第746条除名

联升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贸易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根据公司条例第751条撤销注册

就史先生所知及所信,上述各公司已终止业务并已不再存在,且在解散时有偿付能力。

根据史先生与本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史先生的任期为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包括首尾两日),惟任何一方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并须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以及遵守本公司之章程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所载的其他有关条文。史先生享有的年度董事袍金为120,000港元,此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并参照彼之背景、资格、经验、於本集团的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史先生:

(i)於过往三年内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持有任何其他重大任命及专业资格或董事职位;

(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均具有GEM上市规则所赋予彼等之涵义)概无任何关系;

(iii)概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及

(iv)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史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史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