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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续现有总供应协议及总采购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2019-12-30 00:00:00

重续现有总供应协议及总采购协议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二零一九年总供应协议及二零一九年总采购协议。

由于二零一九年总供应协议及二零一九年总采购协议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订立 (i)二零二零年总供应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供应或促使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供应「供应产品」;及(ii)二零二零年总采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采购或促使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采购「采购产品」。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四川长虹电子持有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约23.22%股权。根据GEM上市规则,四川长虹及四川长虹电子均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就GEM上市规则而言,二零二零年总供应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总采购协议各自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二零二零年总供应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总采购协议各自项下之年度交易金额之建议年度上限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订立二零二零年总采购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总供应协议以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获豁免遵守 GEM上市规则第20章项下之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但须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