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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19-04-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该期间将录得溢利大幅增加,并预期于该期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同期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金额约61,200,000港元增长50%以上。 董事会认为上述溢利增加乃主要归因于(i)本集团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及(ii)由于本集团进一步控制其经营成本,经营效率得到提升。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本集团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现有资料所作的初步评估得出,且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与其讨论。本集团该期间的实际财务业绩或会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有关该期间的财务业绩的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或之前公佈其该期间的第一季度业绩时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