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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佳华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17-05-16 16:35:00

兹提述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本公司之通函(「该通函」)。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所提呈之所有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之所有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省览、考虑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1,099,224,738(100%) 0(0%)

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核数

师报告书。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2. 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1,099,224,738(100%) 0(0%)

每股0.03港元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3. (i) 重选赵勇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099,224,738(100%) 0(0%)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ii) 重选祝剑秋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099,224,738(100%) 0(0%)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iii) 重选石平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099,224,738(100%) 0(0%)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iv)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所有董事之酬金; 1,099,224,738(100%) 0(0%)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4.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直至下届 1,099,224,738(100%) 0(0%)

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彼等

之酬金。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5. 授予董事一项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面值20%之本公 1,099,224,738(100%) 0(0%)

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6. 授予董事一项购回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面值10%之本公 1,099,224,738(100%) 0(0%)

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7. 以本公司根据第六项决议案授权购回之股份之总数扩 1,099,224,738(100%) 0(0%)

大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

该决议案因超过50%票数赞成而获正式通过。

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之监票人。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454,652,000股,此乃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就所提呈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之股份总数。概无任何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就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载之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本公司股东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及概无本公司股东已於通函中表明彼等打算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