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有关认购可换股债券之公告(合称为?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经修订及重述的认购协议载列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交收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完成。
交收后,本公司已向认购人发行本金总额75,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此外,本公司已使用认购所得款项75,000,000港元赎回以认购人名义登记的本金总额75,000,000港元的2015年债券。之后,此2015年债券被注销。紧随部分赎回完成后,本金总额25,000,000港元的2015年债券仍未偿还。
后续于认购交收完成时,本公司将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