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由本公司根据联交所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项下条文而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发之公佈,内容有关(连同其他事项)延迟刊发2018年度业绩(「该等公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业绩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本公司仍有待有意投资人仕对潜在集资活动做出回应,由于潜在集资活动有可能失败,公司同时还在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磋商,如上述集资活动未有回应,控股股东是否有向公司提供股东贷款的可能性,用以偿还海通可换股债券、建行可换股债券及所有利息。然而,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贷款磋商尚需更多时间方能完成。
董事会希望在此阐明,由于公司与潜在投资者就潜在集资活动的谈判过程意外延长,鉴于潜在集资活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确定海通可换股债券及建行可换股债券的会计处理方式,因此,前述「该等公佈」)所称之「2018年年度业绩将于2019年6月21日前公佈」的可能性不大。
由于截至本公佈日期,概无订立潜在集资活动或潜在股东贷款的具体条款及条件,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无法估计发佈2018年度业绩的确切时间。儘管如此,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进展,公司将儘快公佈。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起暂停于GEM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刊发2018年度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人仕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