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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田石油延迟刊发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及第一季度报告

2018-05-14 16:14:00

本公布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分别於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3日及2018年4月20日刊发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年度业绩及2017年度报告之公布(统称为「该等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66及18.79条,本公司须於每个财政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後45天内(即2018年5月15日)刊发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季度业绩(「2018第一季度业绩」)及季度报告(「2018第一季度报告」)。由於年度业绩公布仍有待刊发,故本公司未能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间内作出2018第一季度业绩公布及刊发2018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将会於适当时侯作出进一步公布,通知股东有关2017年度报告及2018第一季度报告之刊发。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於2018年4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於GEM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透过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使股东及公众知悉最新发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