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四月二十五日及五月三十一日刊发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本公司与认购人就认购事项订立之谅解备忘录(及後加以补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终止谅解备忘录
根据本公司与认购人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订立之第二补充谅解备忘录,所有谅解备忘录之条款及条件将获延长及维持有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与认购人经进一步协商後同意终止该谅解备忘录(及後加以补充),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