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刊发有关Polyard-6井开钻及完井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具该公布所述之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Polyard-6井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开始试油作业,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完成试油,通过二十六天的测试,主气层单层以4毫米油嘴试油,日产气达2.1万立方米,为未来在矿区建立电厂增加了天然气来源的保障。相关试油设备近日内将迁往Polyard-8井进行後续试油作业。
本公布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各董事对本公布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