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刊发有关Polyard-1井完井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具该公布所述之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该公布内第五段落提述之“气层11.4米”应改为“油层11.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