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要求,并根据香港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1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注意到今天本公司的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经在相关情况下就本公司作出合理查询後,董事会确认并不知悉导致本公司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本公告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各董事愿就本公告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