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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田石油延迟寄发通函

2015-03-31 17:05:00

本公布乃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45条而作出。

谨此提述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刊发有关一贷款资本化及增加法定股本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具该公布所述之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述,一份载有贷款资本化及增加股本详情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各自意见函之通函(「该通函」),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预期将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或以前寄发予股东。

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该通函之资料,故该通函将延迟至不迟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之日期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