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 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位於菲律宾SC49 项目的P2 井试油工作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顺利完成,经过各项专业测试,证实了该区块具备商业产能,现正进行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P2 井在18-24 号层射孔测试, 经测试, 天然气日产8 万多立方米产能, 该井将改为生产井。
钻机将移至6 号区域钻探P1 井, 经地质设计, P1 井将以探测油层为主。
本公布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 各董事愿就本公布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