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刊发有关根据雇佣合约发行股份之公布。
董事会谨此公布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同意发行1,770,077 股新股份予该雇员(「雇员股份」)作为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止六个月的部份薪酬,并按(i) 透过股份支付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止六个月的固定薪酬价值共81,000美元(相当於约630,147.60港元); 及(ii)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止的前十五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巿价,即0.3560港元计算。
雇员股份将根据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一般授权」)发行。董事根据一般授权已获授权配发及发行最多364,501,225股每股面值0.04港元之股份。至本公布日期,已根据一般授权向该雇员发行2,464,764股股份及已获批准及可发行100,000,000股兑换股份。根据一般授权尚可发行262,036,461股股份,因此,发行该雇员股份无需取得任何股东批准。
将发行的雇员股份占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大约0.1%,以及本公司就发行雇员股份後之扩大股本的大约0.1%。
雇员股份的发行有待获得联交所的上巿批准,本公司将会向联交所递交有关申请雇员股份的上巿及买卖批准。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该雇员是独立於本公司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彼等各自联系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释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兑换股份」 指 於行使跟据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订立之认购协议而发行之16,000,000港元可换股债券所附带之兑换权而发行之新股份
「董事」 指 不时之本公司董事
「股份」 指 本公司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4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港元」 指 港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定货币
「美元」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之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