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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田石油建议将上市地位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转往主板

2010-01-06 18:34:00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已向联交所递交正式申请,建议将股份之上市地位由联交所创业板转往主板。

概不保证将就建议转板取得联交所之批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实行建议转板须待下文所载之条件获达成,且可能或未必会生效。因此,建议转板可能或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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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已向联交所递交正式申请,建议将股份之上市地位由联交所创业板转往主板。

董事谨此强调,建议转板之最终时间表仍未落实。概不保证本公司将会进行建议转板。建议转板将不会涉及本公司发行新股份。

建议转板之条件

倘本公司进行建议转板,以下条件必须获达成:

(i) 主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已发行股份上市及买卖;及

(ii) 实行建议转板所需或有关之一切其他相关同意经已取得,且该等同意(如有)可能附带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

概不保证将就建议转板取得联交所之批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实行建议转板须待上文所载之条件获达成,且可能或未必会生效。因此,建议转板可能或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进行建议转板之理由

本集团主要从事(i) 勘探、开采及开发石油及天然气业务;及(ii) 买卖石油相关产品。董事相信,股份于主板上市将提升本集团之形像及增加股份之买卖流通量,而机构投资者及散户投资者亦会欣赏本集团之全新市场地位。董事认为,股份于主板上市将对本公司之日後增长、财务灵活性及业务发展有利。董事目前并无预期建议转板後本集团之业务性质会有转变。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另作公布,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建议转板之最新进展。

释义

于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创业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创业板」指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指不时经修订之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板」指于创业板设立前由联交所营运之股票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该股票市场现继续由联交所与创业板并行营运。为释疑起见,主板不包括创业板

「主板上市委员会」指联交所董事会属下负责主板上市事宜之上市小组委员会

「建议转板」指建议根据主板证券上市规则将股份上市地位由创业板转往主板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2 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