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已向联交所递交正式申请,建议将股份之上市地位由联交所创业板转往主板。
概不保证将就建议转板取得联交所之批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实行建议转板须待下文所载之条件获达成,且可能或未必会生效。因此,建议转板可能或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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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已向联交所递交正式申请,建议将股份之上市地位由联交所创业板转往主板。
董事谨此强调,建议转板之最终时间表仍未落实。概不保证本公司将会进行建议转板。建议转板将不会涉及本公司发行新股份。
建议转板之条件
倘本公司进行建议转板,以下条件必须获达成:
(i) 主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已发行股份上市及买卖;及
(ii) 实行建议转板所需或有关之一切其他相关同意经已取得,且该等同意(如有)可能附带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
概不保证将就建议转板取得联交所之批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实行建议转板须待上文所载之条件获达成,且可能或未必会生效。因此,建议转板可能或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进行建议转板之理由
本集团主要从事(i) 勘探、开采及开发石油及天然气业务;及(ii) 买卖石油相关产品。董事相信,股份于主板上市将提升本集团之形像及增加股份之买卖流通量,而机构投资者及散户投资者亦会欣赏本集团之全新市场地位。董事认为,股份于主板上市将对本公司之日後增长、财务灵活性及业务发展有利。董事目前并无预期建议转板後本集团之业务性质会有转变。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另作公布,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建议转板之最新进展。
释义
于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创业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创业板」指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指不时经修订之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板」指于创业板设立前由联交所营运之股票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该股票市场现继续由联交所与创业板并行营运。为释疑起见,主板不包括创业板
「主板上市委员会」指联交所董事会属下负责主板上市事宜之上市小组委员会
「建议转板」指建议根据主板证券上市规则将股份上市地位由创业板转往主板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2 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