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声明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而作出。
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今天本公司之股份价格上升,并谨此声明,除如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刊发之通函所披露收购Mexford Holdings Limited(已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完成)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可能导致有关变动之原因。
谨此提述本公司分别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刊发之公布以及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刊发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收购。除本公布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已自菲律宾政府能源部取得有关位于菲律宾San Miguel 之煤矿合约范围(本公司于其中拥有64%参与权益)之工作计划。
因此,煤矿合约范围之营运已进入开发及生产阶段。此表示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起,供勘探用途之煤矿经营合约已转为供开发及生产用途之煤矿经营合约,为期10 年,可再延长10 年,其後可根据菲律宾政府能源部与Great Wall Mining(本公司透过新收购之附属公司Mexford 拥有其64%参与权益)可能协定之有关条款及条件多次续期,每次为期3 年,惟不得超过12 年。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现时并无就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 及20 章须予披露之意图收购或变卖进行商议或订立协议,而董事会亦不知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7.10 条所订明之一般责任而须予以披露关于或可能令股价波动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