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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田石油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辞任、公司秘书变动、委任授权代表及合资格会计师辞任

2007-11-29 11:41:12

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辛德强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职务以专注其个人事业,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而温汉强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以专注其个人事业,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温先生辞任後,本公司仅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雄先生,故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06条之规定,而审核委员会亦仅有一名成员,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33条之规定。董事会将尽快宣布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新成员,惟无论如何将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06及5.33条所载之时限内宣布。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郑润成先生将接替沈田润先生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郑润成先生亦将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授权代表,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沈先生亦将辞任本公司之合资格会计师,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沈先生辞任後,本公司并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15条之规定。董事会将尽力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合资格会计师之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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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辞任

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连同其附属公司谨此宣布,辛德强先生(「辛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职务以专注其个人事业,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而温汉强先生(「温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以专注其个人事业,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辛先生及温先生两者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等辞任而须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宜。

温先生辞任後,本公司仅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雄先生,故不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5.06条之规定,而审核委员会亦仅有一名成员,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33条之规定。董事会将尽快宣布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新成员,惟无论如何将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06及5.33条所载之时限内宣布。

公司秘书变动、委任授权代表及合资格会计师辞任

董事会谨此宣布,沈田润先生(「沈先生」)因个人理由将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合资格会计师职务,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董事会及沈先生已确认,概无有关彼辞任而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宜。

沈先生辞任後,本公司并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15条之规定。董事会将尽力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合资格会计师之职位空缺。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郑润成先生(「郑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郑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董事会确认,郑先生之专业资历及委任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

一般事项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辛先生、温先生及沈先生在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深表谢意,并热烈欢迎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