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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 建星环保纸品<08011> - 公告及复牌

2006-06-14 09:01:00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布仅作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

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Kanstar Environmental Paper Products Holdings Limited

建星环保纸品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11)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百田国际能源有限公司之20%权益

恢复股份买卖

於二零零年六月十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运通国际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

此,新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同意向卖方(独立第三方)购买百田之20%权益,代价为

225,600,000港元 ,将透过按发行价每股股份0.282港元发行800,000,000股新股份

支付。百田於中联油澳门拥有70%权益,而中联油澳门则於一间财团拥有60%权益,

而该财团最近获PetroleumBRUNEI授出权利,可勘探位於汶莱西部获划分为M区,并

占地3,011平方公里之地区。

代价乃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及经考虑具备石油及气体业专业知识之Valiant於二零零

五年十二月发出之报告後厘定。买卖协议之完成须待本公司信纳其对中联油澳门业

务进行之尽职审查及由中联油澳门与PetroleumBRUNEI签署生产摊分协议以规管勘

探获授地区之条款及(倘有所发现)PetroleumBRUNEI於石油生产中摊分之盈利後

,方可作实。预期完成将於买卖协议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後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

或之前进行。於买卖协议完成後,上述将予发行之新股份将占现已发行之

4,000,000,000股股份之20%。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06条,收购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载有(其中

包括)有关收购其他资料之通函将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暂

停买卖,以待发出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星

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恢复买卖。

承董事会命

建星环保纸品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辛德强

香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詹剑峤先生、叶启昌先生、李刚先生及辛

德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雄先生、温汉强先生及王爱国先生。

本公布所载资料包括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须

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对本公布所载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

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深信:(i)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

方面均为准确及完整,且并无误导成份;(ii)本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布

所载内容会有所误导;及(iii)所有在本公布内表达之意见乃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後

始行作出,并以公平合理之基准及假设为基础。

上述公布谨属概要。该公布全文现载於创业板网页(http://www.hkgem.com)内

「最新公司公告」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