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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星环保纸品<08011> - 公告

2007-05-03 08:52:00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Kanstar Environmental Paper Products Holdings Limited 建星环保纸品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11) 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 (i)非常重大收购及关连交易 - 收购百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之30%权益; (ii)非常重大出售及关连交易 - 出售一间中国附属公司; (iii)持续关连交易 - 供应协议; 及 (iv)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本公司公布,载有(其中包括)(i)该收购;(ii)该出售;(iii)供应协议;(iv) 建议更改本公司名称之进一步详情;及(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进一步延 迟寄发,以待(其中包括)根据上市规则第18.09(6)条编撰石油项目之技术报告, 以及更新通函所载之估值报告、债务声明及会计师报告,以便股东得以对该收购有 更深入了解。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38条,以将通函之寄发 日期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延迟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之日期。 承董事会命 建星环保纸品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郑国兴 香港,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詹剑峤先生、辛德强先生、郑国兴先生及郭青松先生为执行董事, 而陈志雄先生、温汉强先生及王爱国先生则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布(各董事愿就此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而提供有关 本公司之资料。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深知及确信:(1)本公布 於各重大方面之资料乃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成份;(2)本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 项致使本公布任何声明产生误导;及(3)本公布表达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 后方始作出,并以公平合理之基准及假设为依据。 上述公布谨属概要。该公布全文现载於创业板网页(http://www.hkgem.com)内 「最新公司公告」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