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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刊发第一季度业绩及第一季度报告;及继续暂停买卖

2023-05-16 00:00:00

延迟刊发第一季度业绩及 第一季度报告;及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刊发二零二二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二年报及本公司股份暂停于联交所GEM买卖。除本公告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第一季度业绩及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66及18.79条,本公司须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结束后不迟于四十五日(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刊发该期间的季度业绩(「第一季度业绩」)及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由于仍未刊发二零二二经审核年度业绩,而第一季度业绩将包含二零二二经审核年度业绩的若干经审核财务资料,本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刊发第一季度业绩及寄发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现时预期第一季度业绩及第一季度报告将与二零二二经审核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报一併刊发及寄发。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知会股东(i)董事会审议及批准二零二二经审核年度业绩及第一季度业绩的会议日期;(ii)发佈二零二二经审核年度业绩及第一季度业绩以及寄发二零二二年报及第一季度报告的日期;及(iii)任何重大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