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延长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之截止日期 兹提述(i)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认购协议,以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公告(「延期公告」),内容有关延长认购之截止日期。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该公告及延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长截止日期 由于认购人需更多时间履行于认购协议项下之义务,本公司与认购人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本公司与认购人同意将截止日期由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认购协议订约方可能书面同意的较后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或认购协议订约方可能书面同意的较后日期)。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认购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的所有其他重大条款及条件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