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此提述(i)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告(「二零二一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内容有关(连同其他事项)本公司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二零二一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延迟寄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二一年报」);及(ii)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之公告(「进一步延迟公告」),内容有关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一经审核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一年报。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二零二一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进一步延迟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计刊发二零二一经审核年度业绩以及刊发和寄发二零二一年报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或之前。今年年初由于本集团总部所在地香港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疫情,海外办事处所在地中国内地和菲律宾实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隔离检疫措施,二零二一经审核年度业绩和二零二一年报的审计程序于二月中旬启动。之后,本公司提交收集到的视频证据,指示海外办公室准备附属公司帐目和财务资料。可惜,二月下旬香港的一些员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呈阳性,三月中国内地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部分员工被封控在社区,审计程序暂停,直至四月中旬始恢复。随后,本公司补充核数师要求的财务资料,跟进估值师提供估值报告及估值工作底稿,以供核数师审阅。
于本公告日期,主要由于以下事实:(i)由于中国北京收紧新冠防控措施(例如封控和隔离),本集团于中国境内的一家附属公司尚未完全提交核数师要求的审计凭证文件;(ii)本集团于香港、中国及菲律宾的附属公司的一些银行存款证明书尚未回函;(iii)由于菲律宾政府实施的新冠防控措施,本集团于菲律宾的一家海外附属公司在向本公司核数师提供会计文件和审计确认方面出现了延误,本公司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审计程序。
就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授予豁免严格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03条、第18.48A条及第18.50C条,前提是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二零二一年报,并遵守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开曼群岛的法律法规,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前举行股东週年大会。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有关二零二一经审核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一年报的任何重大进展。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仕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