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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作协议之自愿公佈

2022-03-28 00:00:00

本公告(「公告」)乃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的最新资料。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CHEC」)订立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据此,本公司及CHEC将分别利用其行业优势,在菲律宾SC49项目一期开发和运营一座48兆瓦的燃气发电厂(「电厂项目」)。

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与CHEC(或分别透过其联属公司)将相互合作。其中,本公司应取得菲律宾当局和当地政府要求的牌照、批文和许可,为电厂项目收购用地及安排其附属公司中国国际矿业石油有限公司(「CIMP」)按国际井口气价向电厂项目供应天然气。CHEC将按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收购和购买电厂项目51%的实益权益,为电厂项目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建议和支持,承担电厂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和维护等工作。本公司与CHEC应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内签订股份购买协议及股东协议。

据董事所知及相信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于本公告日期,CHEC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乃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本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CIMP在菲律宾SC49油气项目从事油气勘探和生产,并已进入生产阶段。根据NSAI评估报告,S49油气项目天然气储量为最佳估值(2C)后备资源和目标区最佳估值推测资源合共约148亿立方米,将供应给电厂项目。CHEC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其为全球领先的电力项目开发商,在独立发电项目的融资、投资、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采办、建设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本公司与CHEC于电厂项目的合作将发挥双方的行业优势,无疑于本公司在SC49油气项目的天然气开发更为有利。

董事会认为合作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事项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作实。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