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有关本公司发行新股份进行贷款资本化关连交易之公告(?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连同其他事项)(i)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当中载有其就认购致独立股东的意见及推荐建议,及(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的通函(?该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或以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准备及落实该通函之资料,故该通函预计将延迟至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或以前之日期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