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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有关延展贷款之补充贷款协议

2020-06-29 00:00:00

延展贷款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九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有关授予借款人本金额为80,000,000港元之贷款的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贷款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借款人订立补充贷款协议。根据补充贷款协议,贷款人已有条件同意将贷款协议项下41,000,000港元余下贷款以及相关余下款项之应付利息之到期还款日延展六个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贷款之余额39,000,000港元及相关应付利息已偿还予贷款人。

GEM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余下贷款金额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因此延展余下贷款构成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下的报告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