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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G澄清公布

2013-10-17 18:36:00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作出,以澄清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的 《东方日报》 上刊载的一篇由某股评人士撰写的有关本公司的报刊报道 ( 「报道」 ) 所载的若干资料。

董事会谨此确认招股章程所作陈述,在考虑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4.24条後确认并无任何影响招股章程所载事项的重大变动,亦无发生任何假设在招股章程刊发前发生则须载入招股章程的重大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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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作出本澄清公布,以回应报道中载述的有关声明,其中包括预测本公司溢利将由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4,000,000美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41,000,000美元 ( 「溢利预测」 ) 。

董事会谨此澄清,本公司既无作出或以其他方式批准或授权溢利预测,亦并不知悉溢利预测资料的来源或得出溢利预测的方式及所依据的基准。董事会进一步确认,本公司并无向公众及媒体披露任何溢利预测资料。

独家保荐人向本公司确认,其并无向公众及媒体作出及披露本公司的任何溢利预测资料。

董事认为,招股章程的现有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有关配售及本公司的全部重大资料已於招股章程内披露,且并无任何影响招股章程所载事项的重大变动,亦无发生任何假设在招股章程刊发前发生则须载入招股章程的重大新事项。尤其是,本公司目前并无有关溢利预测的任何资料,而导致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4.24条修改招股章程或刊发补充招股章程。

董事谨此提醒股东及配售的有意投资者注意,并非载於招股章程而有关本公司、股份或配售的任何资料或声明,不得视为已获本公司、独家保荐人、独家牵头经办人及独家账簿管理人、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雇员、代理人或代表或参与配售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各方授权而加以依赖。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决定是否投资股份前,务请仅依赖招股章程所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