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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G透过配售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2013-10-11 16:17:00

我们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根据配售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以及因(i)超额配股权;(ii)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及(iii)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上市及买卖。

根据包销协议,本公司按配售价及包销协议及招股章程所载条款及条件,初步提呈发售262,651,459股配售股份以供认购, 而售股股东则以配售方式提呈发售64,782,541股销售股份以供认购,合共占本公司於配售完成後已发行股本约25%。

就配售而言,本公司授予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超额配股权,可由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於上市日期前行使,以要求本公司按最终配售价配发及发行最多合共49,115,000股额外新股份,相当於配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配售股份的15%。

申请配售股份将仅根据招股章程所载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

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所规定的招股章程副本可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四时正至下午六时正及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的营业日(包括首尾两日)正常办公时间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在独家牵头经办人及包销商各自的办公室索阅,惟仅作参考用途。

配售须待招股章程「配售架构及条件」一节「配售的条件」一段所载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配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务须注意,倘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任何时间发生招股章程「包销」一节「终止理由」一段所载任何事件,则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独家保荐人及包销商)共同有权透过由独家保荐人、独家牵头经办人或包销商(於可行情况下经谘询本公司後)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包销协议。倘其中所述配售条件未能於招股章程所指定日期之前达成,则配售随後将告失效,而所收取的一切款项将不计利息退还予配售股份申请人,并须立即知会联交所。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igg.com)刊发配售失效的通知。

待上市科批准股份於创业板上市及买卖,并符合香港结算的证券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自上市日期或香港结算指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交收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所有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活动均须依据不时有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进行。我们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内。

每股股份的配售价将不超过2.91港元,亦不会低於2.40港元。概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文件或所有权凭证。

配售价目前预期将由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及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於定价日透过协议厘定。定价日预期为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或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及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能协定的较後日期。倘本公司及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无法於定价日前或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及独家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能协定的较後日期就配售价达成协议,或未签署包销协议,则配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及将告失效且将即时告知联交所。配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将於定价日厘定的配售价可能但现时预期不会低於招股章程所述的指示性配售价范围。

股份预期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创业板买卖。股份将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002。

概不就已收取的认购申请款项发出收据。本公司将不会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股票仅在(a)配售於各方面均成为无条件;及(b)包销协议根据其条款并未终止的情况下,方可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的所有权文件。倘配售并未成为无条件或包销协议根据其条款已终止,本公司将尽快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igg.com)作出公布。

配售的踊跃程度及配售股份的分配基准将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igg.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