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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及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2022-11-04 00:00:00

修订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的公告及招股章程「持续关连交易」一节,内容有关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客户)与亿纬锂能(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供应商)所订立采购框架协议,据此,亿纬锂能将为本集团生产电池产品。采购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目前估计,2022年之年度上限人民币685,000,000元(包括2020年之原先估计人民币360,000,000元,于2022年9月21日以公告方式增加至该年度上限)将不再足够。因此,就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亿纬锂能之年度采购金额合计上限建议一个经修订年度上限,订为人民币800,000,000元。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鑑于采购框架协议的期限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及为确保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董事建议订立新采购框架协议以重续相关安排。

上市规则涵义

亿纬锂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采购框架协议项及新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各项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鑑于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修订年度上限所涉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故建议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同样,鑑于新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年度上限所涉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5%,故新采购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修订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新采购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详情,(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iv)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及(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2022年11月2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亿纬锂能及其联繫人将就有关批准建议修订年度上限及新采购框架协议的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