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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份之未经审核营运数据

2021-03-10 00:00:00

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于2021年2月单月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943.6百万元,较2020年2月同比增加约980%。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由2021年1月至2月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083.5百万元,较2020年1月至2月同比增加约212%。

上述已披露初步数据取自本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之管理层资料,或会变更并可能与本集团按年度或半年度刊发的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呈现的数字存在差异。这些资料不应被视为本集团现时或将来的经营或财务表现的指标或测量依据。据此,本公告披露之资料仅供参阅而不作其他目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不可依赖前述已披露信息。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向专业顾问徵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