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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20-12-22 00:00:00

本公告乃由正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获悉,于2020年12月2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伟正控股有限公司(「伟正」)已按每股股份约3.97港元的平均价格于公开市场购买合共41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额为1,625,800.00港元(不包括相关交易费)(「股份收购」)。于伟正作出股份收购后,伟正于本公司的持股增至512,697,500股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9.42%。

伟正、伟耀控股有限公司(「伟耀」)及伟天控股有限公司(「伟天」)为于2018年12月13日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均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欧宗荣先生(「欧先生」)全资拥有。于股份收购前,欧先生合共于654,787,5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间接通过伟正、伟耀及伟天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3.11%。于股份收购后,欧先生合共于655,197,5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间接通过伟正、伟耀及伟天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3.15%。

本公司认为,该收购事项显示欧先生对本集团的整体发展前景及增长潜力充满信心,亦表示其对本公司的长期承诺。于符合适用法律及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欧先生不排除于未来认为适当时进一步增持其于本公司股权的可能性。

根据本公司可得资料及据董事会所知,于上述股份收购后及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遵守上市规则第8.08条保持已发行股份的充足公众持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