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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及非上市认股权证

2022-09-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的公布。本公司与投资人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订立投资协议,内容有关 (i)根据特别授权可能发行新股份;及 (ii)根据特别授权可能发行非上市认股权证,据此,本公司已同意配发及发行,而投资人已同意认购60000000股认购股份及60000000份认股权证。本公司及投资人已同意,投资人将于投资协议日期起计45日内进行尽职审查调查。倘尽职审查调查的结果获投资人信纳,投资人(透过其指定实益拥有实体,即认购人)将参与股份认购事项及认股权证认购事项。 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之公布。董事会宣布,尽职审查调查已根据投资协议完成,而认购人合理信纳其结果,因此,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 (i) 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已同意认购认购股份,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3.00港元;及(ii) 本公司亦与认购人订立认股权证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向认购人发行赋予权利认购初步最多60000000股认股权证股份之认股权证,认股权证行使价为每股认股权证股份3.68港元。 根据股份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有573019000股已发行股份。60000000股认购股份相当于: (i)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0.47%; (ii) 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9.48%(假设自股份认购协议日期起至股份完成日期,除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股本并无变动);及(iii) 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8.66%(假设自股份认购协议日期起至股份完成日期及认股权证完成日期,除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以及于悉数行使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后配发及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外,本公司股本并无变动)。 股份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为180百万港元,而股份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成本及开支后)估计将约为180百万港元。于股份认购事项完成后,每股认购股份之净价估计约为每股认购股份3.00港元。 认购股份将根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股东寻求的股份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 根据认股权证特别授权发行非上市认股权证 假设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获悉数行使,60000000股认股权证股份相当于: (i)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0.47%; (ii) 经配发及发行认股权证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9.48%(假设自认股权证认购协议日期起至认股权证完成日期,除于悉数行使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后配发及发行认购权证股份外,本公司股本并无其他变动);及(iii) 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8.66%(假设自认股权证认购协议日期起至股份完成日期及认股权证完成日期,除于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以及悉数行使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后配发及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外,本公司股本并无变动)。 认股权证认购事项之代价为1.00港元,须由认购人支付予本公司。 假设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获悉数行使,认股权证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估计约为220.8百万港元。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获悉数行使后,每股认股权证股份之最高净价估计约为每股认股权证股份3.68港元。 认股权证股份将根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股东寻求之认股权证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 上市申请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认购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概无认股权证将寻求于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股份认购协议、认股权证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a)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b)于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获行使时配发及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及 (c)股份特别授权及认股权证特别授权)。 据董事所深知,概无股东于发行认购股份及认股权证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并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股份认购协议、认股权证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a)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b)于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获行使时配发及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及 (c)股份特别授权及认股权证特别授权)之进一步详情;及 (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