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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2018-06-07 16:31:00

兹提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8 年5 月11 日的股东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其中载有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拟於会上提请股东审议的决议案。

兹补充通告,本公司将按原订计划於2018 年6 月26 日(星期二)上午10 时正於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 号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东华厅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除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列之决议案外,股东周年大会上亦将考虑并酌情批准下列补充决议案:

作为补充特别决议案

8. 审议及批准发行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附注:

1. 随本补充通告附上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H股股东须将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M楼),而A股股东须将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惟无论如何须最迟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即於2018 年6 月25 日上午10 时正前)(「截止时间」)以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交回。填妥及交回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後, 阁下届时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2. 拟委派代表代其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倘尚未交回本公司於2018 年5 月11 日发出之委任代表表格(「原委任代表表格」),则只须交回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而毋须交回原委任代表表格。股东倘已交回原委任代表表格,则务请注意:

(i) 股东在截止时间前交回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将撤销及取代其之前交回的原委任代表表格。而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若适当填妥)即视作该股东交回的有效委任代表表格;及

(ii) 倘股东未有在截止时间前交回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已交回的原委任代表表格(若适当填妥)仍然有效。根据原委任代表表格所委派的代表将有权对股东周年大会上任何以适当方式正式提呈的决议案(包括上述补充决议案)根据先前股东给予的指示或自行酌情表决(倘并无获该等指示)。

3. 除上述补充决议案外,股东周年大会的其他事项均维持不变。有关送呈股东周年大会审批的其他决议案、股东周年大会出席资格、登记程序、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安排及其他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 年5 月11 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