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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业务发展最新情况

2021-08-08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买方(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收购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亦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待售股份及待售贷款,涉及代价人民币53,000,000元(相当于约63,855,422港元)。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将持有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而鑑于目标外资企业与中国项目公司及注册股东签立了可变利益实体协议,目标集团可享有中国项目公司的经济利益,并可控制中国项目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投票权。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与收购事项有关的所有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不构成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