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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有关可能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益的谅解备忘录

2021-06-23 00:00:00

谨此提述鼎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的自愿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采用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可能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交易时间后),本公司与一名第三方卖方(「卖方」)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可能收购上海网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益(「可能收购事项」)。卖方及其实益拥有人均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并无关连。根据谅解备忘录,本公司将于签立谅解备忘录后,就(其中包括)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然负债、重大合约、诉讼及仲裁事宜展开尽职调查工作。

谅解备忘录各订约方将就正式协议的条款进行磋商。倘于签立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六个月内仍未订立正式协议,谅解备忘录将告终止及终结。

有关目标公司的资料

目标公司为一家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中国领先的汽车电商销售及营销服务供应商。据卖方告知,目标公司透过天猫及腾讯的电商平台,实现向客户大规模销售汽车以及零部件的移动互联网解决方案。此外,目标公司已建立数位电子汽车产业链,以全面及创新的解决方案连接其强大及多元化的零售客户、汽车制造商及汽车经销商群体,以保持其在数位化社会的领先地位。

进行可能收购事项的理由

本集团主要从事(i)资产管理业务(包括:(a)物业发展及投资及(b)不良资产、股本投资及基金管理)、(ii)提供金融相关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快捷贷款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担保服务以及证券经纪服务);及(iii)商品贸易业务。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一直在探讨经营线上汽车电商平台的潜力,以在汽车产业开拓新商机。考虑到COVID-19疫情从根本上改变了全球消费行为,而电商势将成为未来的主要潮流,本公司对中国及香港的电商前景感到乐观。此外,鑑于(i)目标公司拥有强大的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及客户网路;及(ii)目标公司已开发汽车电商综合解决方案,董事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以探讨本集团将业务拓展至中国线上汽车电商平台的可能性,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商讨正式协议的条款,各订约方先行订立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