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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成立合伙企业

2021-12-15 00:00:00

成立合伙企业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12月15日,批准海通创意(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及海通开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国盛集团、中视融合(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发起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成立。根据合伙协议,海通创意(作为普通合伙人)、中视融合(作为普通合伙人)、海通开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国盛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及其他独立第三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自分别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人民币16,000,000元、人民币665,250,000元、人民币100,000,000元及人民币2,921,250,000元。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文化及互联网经济,包括但不限于:5G+4K/8K+AI、体育产业、文娱产业、教育产业、数字化技术、企业服务、内容付费等。合伙企业将不会作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入账,其财务业绩亦不会併入本公司。根据合伙协议,海通创意担任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等服务,合伙企业向海通创意支付基金管理费。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国盛集团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0.38%。因此,国盛集团及其联繫人为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合伙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本次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