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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03-11 00:00:00

兹提述天韵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涉及成立合资公司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i)投资合作协议和其项下交易之进一步详情;(ii)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信函;(iii)独立财务顾问致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投资合作协议和其项下交易之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通函」)。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以准备及落实若干资料以供载入通函,故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