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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联席行政总裁

2020-11-06 00:00:00

兴科蓉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金敏先生(「金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行政总裁(「委任」)。委任后,金先生连同现任行政总裁黄祥彬先生,将出任本公司联席行政总裁,共同负责本集团整体业务发展、营运及管理。

金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金先生,43岁,于医药行业拥有逾19年经验。自2001年8月至2014年1月,彼于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营销部总监。在委任前,金先生自2014年2月曾任四川兴科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营销部副总裁。金先生于2000年6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及于2001年6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期,金先生拥有本公司13,680,000股普通股之权益,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81%。

金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任期自2020年11月6日起计为期三年。根据服务协议,本公司或金先生可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服务协议。金先生有权收取薪酬每年人民币1,200,000元。其薪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其资历、经验、所承担的职责水平及当前市况釐定。此外,彼有权自本公司收取酌定年终花红、实物福利及退休金权利,惟须待薪酬委员会作出推荐建议及批准,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金先生确认下列事项:

(1)彼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内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2)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3)彼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4)彼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5)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予以披露;及

(6)概无有关彼获委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金先生于本集团履任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