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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换联席公司秘书之进展公告

2019-12-24 00:00:00

兹提述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更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建议更换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如先前披露,田敏女士(「田女士」)自2019年12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自2020年1月1日或本公司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函件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职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8.17条,上市发行人必须委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之公司秘书。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上市发行人必须委任香港联交所根据其学历或专业资格或相关经验认为有能力履行上市发行人公司秘书职能之个别人士为公司秘书。田女士尚未拥有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的资格或有关经验,但彼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一直参与(其中包括)财务报告事务以及本公司监管公告及通函的准备工作。因此,本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且已于2019年12月24日获得香港联交所豁免(「该豁免」),自田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之日期起计三年期间内(「豁免期」)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条件如下:

1.在豁免期内,田女士将获另一名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赵明璟(「赵先生」)的协助,以取得履行其联席公司秘书职能的相关经验。于赵先生不再协助田女士时,该豁免将被实时撤回。倘本公司的情况有所变化,香港联交所可能撤回或更改豁免;

2.本公司将在豁免期结束时知会香港联交所再次检讨状况,并预期经由赵先生的协助下田女士届时将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要求,而无须进一步豁免;及

3.本公司会通过公告方式公佈该豁免详情(包括其原因及条件)。

田女士将接替黄明先生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田女士的简历详情,请参阅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