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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讯盈科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

2019-07-18 00:00:00

谨此提述过往公告,内容有关香港电讯有限公司集团与电讯盈科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香港电讯有限公司集团与电讯盈科集团的业务及营运持续增长及发展,董事预期有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若干持续关连交易的现有年度上限将需要作出相应修订。董事建议修订该等2019年现有年度上限,并就电讯盈科集团提供容量使用权订立协议。

此外,预期与电讯盈科集团的若干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将会于2019年12月31日后持续。董事建议就本公告所披露,订立续期协议为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续期,并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订立新年度上限。

电讯盈科是股份合订单位的控股持有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电讯盈科集团为香港电讯信托与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持续关连交易(此乃根据相关服务提供者分类)的年度上限(在各情况下,或如本公告所述按合併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少于5%,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告所披露的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而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