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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讯盈科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

2022-12-23 00:00:00

兹提述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及2020年9月30日作出的公告,内容有关香港电讯有限公司集团与电讯盈科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

预期与电讯盈科集团的若干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将会于2022年12月31日后持续。董事建议如本公告所披露,订立续期协议为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续期,并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订立新年度上限。

电讯盈科是股份合订单位的控股持有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电讯盈科集团为香港电讯信托与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持续关连交易(此乃根据相关服务提供者分类)的年度上限(在各情况下,或如本公告所述按合併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少于5%,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告所披露的续期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