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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到期

2023-01-16 00:00:0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今日收到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昆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年。由于已连续任职六年,张昆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生效后,张昆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昆女士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不符合以下要求:(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的规定,董事会须有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ii)根据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规定,拥有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iii)根据上市规则第3.10A条的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至少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iv)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最少成员为三名,并由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及(v)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的规定,薪酬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因此,张昆女士的辞任将在本公司选出一名符合上述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后才生效。董事会将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提名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交议案供股东批准。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前述议案作出进一步公告。在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前,张昆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张昆女士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张昆女士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及服务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