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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2019-10-28 00:00:00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公司宣佈与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于2019年10月27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有关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载列如下: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49,500,000股股份,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15%;

2.稳定价格经办人根据稳定价格经办人与WarmSunshine(本公司一位控股股东)所订立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的借股协议(「借股协议」)向WarmSunshine借入合共49,500,000股股份,以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分配。该等股份将根据借股协议的条款归还及交回WarmSunshine;及

3.于稳定价格期在市场按每股股份介乎1.19港元至1.52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先后购买合共49,500,000股股份。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代理人于稳定价格期在市场作出的最后一次购买于2019年10月9日进行,价格为每股股份1.37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超额配股权失效

超额配股权于稳定价格期尚未获行使并于2019年10月27日失效。因此,概无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任何股份。

公众持股量

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本公司已遵守并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