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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2020-09-14 00:00:00

董事会议决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目的为:(i)改善本集团的奖励制度,使合资格参与者的利益与本集团的利益相符,并激励彼等为本集团创造长期价值;及(ii)吸引及激励主要专业人才以提升竞争力及促进本集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计划规则,董事会可不时通过资产授出安排或其他方法,向信托注入一定数量的资金。有关资金构成信托基金的一部分,并可于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用于购买或认购奖励股份。

董事会不得进一步授出任何奖励,致使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股份总数将超过截至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如有关认购或购买将导致受托人合共持有超过本公司于截至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十,则受托人不得进一步认购、购买或接纳任何股份。

股份奖励计划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项下的购股权计划,而属本公司一项酌情计划。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毋需取得股东批准。然而,倘拟向身为上市规则所界定本公司关连人士的任何人士授出任何奖励股份,则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可能适用的条文,当中包括任何申报、公告及╱或股东批准规定,惟根据上市规则获豁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