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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监事

2021-02-02 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宣佈,卢鸿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委任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职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一份载有(当中包括)有关建议委任卢鸿先生的通函及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给股东。

卢鸿先生的简历如下:

卢鸿先生,57岁,自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行长1、2009年3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199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获铁道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后获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卢鸿先生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及其他福利。卢鸿先生的薪酬经监事会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除上文披露之外,卢鸿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没有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监事职位或有任何重要委任及资格。除上文披露之外,卢鸿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任何关係,亦无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任何其他就上述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的资料。

监事会谨藉此欢迎卢鸿先生加入监事会。